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中原油田、河南油田、中建七局、中原石化、国机精工党委组织部: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组电明字〔2015〕21号)要求,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各地各系统(部门)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省委组织部将《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印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同时在全省组织工作网上公示。

各地各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接到《通知》后,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将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向本地本系统(部门)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过组织工作网进行公示。

2.省委省直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豫企业党委将《通知》印发所属部门(单位)和企业,由各部门(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各企业在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3.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企业),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布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五、公示要求。请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公示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了解省管党费收支情况。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有关系统(部门)党(工)委组织部汇总省管党费公示情况和意见建议,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在组织工作网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反映意见建议。

请各地各系统(部门)结合实际,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代市、县级党委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电话:0371-12371转省委组织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传真:0371-65904779

全省组织工作网电子邮箱:zzyc_ha@zzb.ha.cp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邮政编码:450003

附件: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

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入总额为3959.438444万元。其中,中组部下拨党费380万元,各地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3568.610068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党费0.1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10.728376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省管党费支出总额为1764.178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2013年全省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组部822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732.9万元。其中,2014年春节前,拨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有关部门419.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各省辖市和有关单位304.5万元,用于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省委组织部下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8.9万元。

3.党员教育和其它支出209.27852万元。其中,拨付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运行维护费208.75万元;向基层赠阅党员教育资料支出0.5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2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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